中顺新科终止上交所主板IPO 原拟募8.8亿国泰君安保荐
北京6月21日讯 上交所网站日前公布关于终止对岳阳振兴中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顺新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上交所于2023年6月29日依法受理了中顺新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日前,中顺新科和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上交所提交了《岳阳振兴中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岳阳振兴中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申请撤回申请文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对中顺新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审核。
中顺新科是一家综合型化工产品生产供应商和配套服务商,主营业务为双氧水工作液组分和各种规格双氧水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蒽醌、磷酸三辛酯、四丁基脲和双氧水等。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中顺咨询。中顺咨询持有公司87,272,7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02%。陈振兴和陈攀分别直接持有公司13,090,920股和8,727,2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5%和7.10%。陈振兴和陈攀通过中顺咨询分别持有公司52,363,656股和34,909,1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61%和28.41%。陈攀通过中顺合伙(徐浪波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间接持有公司1,305,4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陈攀通过弘毅中顺(李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间接持有公司2,125,2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3%。陈振兴和陈攀系父子关系,两人合计持有公司112,521,7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56%,合计控制公司109,090,9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8.77%。同时,陈振兴担任公司董事长,陈攀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两人均对公司的发展和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综上,陈振兴和陈攀对公司实施共同控制,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中顺新科原拟在上交所主板公开发行不超过40,963,854股,原拟募集资金87,810.37万元,计划用于过氧化氢产业链项目、碳中和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中顺新科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阚泽超、倪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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