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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之声
2022-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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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阿拉尔垦区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根据新疆阿拉尔国利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于2022年3月4日裁定受理阿拉尔万禾国利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 [案号:(2022)兵0103清申1号],并于2022年3月28日指定新疆和远律师事务所律师组成清算组对阿拉尔万禾国利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强制清算。公司的债权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地点:阿克苏市文化路35号新疆和远律师事务所,联系人:付正林律师,联系电话:18699705788)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不按规定申报债权的,不能在强制清算程序中行使权利。
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向阿拉尔万禾国利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公司及其股东、董事、经理、实际控制人等清算义务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向阿拉尔万禾国利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移交公司财产、印章、账簿、文书档案、证照等资料。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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